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拟推荐为第十四届宋庆龄幼儿教育奖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电话方式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或市教育局人事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属实。
一、公示对象
李娜,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三幼儿园园长。
二、公示时间
2021年9月12日至9月17日,具体受理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节假日休息)。
三、反映受理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478-7917601
市教育局人事科:0478-7917512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