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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巴彦淖尔市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与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1-05-21   浏览数:次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部署,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现场资格复审以及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21年内蒙古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笔试合格人员按1:3进入面试范围。

二、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52909:00-12:00 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学校丰泽楼一楼(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苑路)

3.面试时间:2021530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实施步骤

(一)资格复审

1.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年529日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汇丰学校(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西苑路)丰泽楼一楼资格复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持学校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持学校证明和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1张。如上述证件与招聘条件或网报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由审核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机会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必须在2021年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面试人数原则上按照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确定,对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可按照1:2的比例确定,如果达不到1:2的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在面试时出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考生需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候考,参加测试需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及黑色碳素笔。

2.考生不得穿带有标志性服装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需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讲授微型课的方式进行,现场抽签确定授课内容,备课时间40分钟,授课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面试者仪态、教态及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分析处理教材能力、把握授课内容及应变能力等。

4.面试者授课时,不得暴露本人姓名或其他个人信息。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现行教材,教材由考场统一提供。

5.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考场内设录像设备,全程记录面试过程。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考生提前佩戴医用口罩、纸巾等防护用品

2.考生离场时,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聚集。

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478-7917512, 0478-7917546

乌拉特中旗教育局人事股:0478-7978166

杭锦后旗教育局人事股:0478-2611581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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