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11-09   浏览数:次   来源:

巴教通字〔2020〕143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教育局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就我市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11月9日9:00 - 11月18日18:00。

请各旗县区教育局务必于网上报名开始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本地区认定公告发布到对外公布的网络平台。

2.现场确认时间:巴彦淖尔市教育局(11月16日9:00 - 11月19日17:00)。请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地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现场确认工作。

3.面试时间:请各旗县区教育局务必于12月5日前完成面试工作。

二、认定范围

1.户籍在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2.持有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巴彦淖尔市部队现役军人。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本地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教师资格。

三、材料要求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审核材料按照《巴彦淖尔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四、组织保障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对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政策培训。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认定工作安排进行有效宣传,耐心解答社会咨询。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全市第六届蒙古语授课中学教师课堂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巴彦淖尔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