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143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6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教育局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并就我市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11月9日9:00 - 11月18日18:00。
请各旗县区教育局务必于网上报名开始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本地区认定公告发布到对外公布的网络平台。
2.现场确认时间:巴彦淖尔市教育局(11月16日9:00 - 11月19日17:00)。请各旗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地工作实际自行安排现场确认工作。
3.面试时间:请各旗县区教育局务必于12月5日前完成面试工作。
二、认定范围
1.户籍在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的人员;
2.持有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我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驻巴彦淖尔市部队现役军人。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本地幼儿园、小学以及初中教师资格。
三、材料要求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审核材料按照《巴彦淖尔市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四、组织保障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要对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政策培训。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对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认定工作安排进行有效宣传,耐心解答社会咨询。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