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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3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1〕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管理。各地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细化各项工作要求,将学生手机使用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因地因校制宜研制切实可行的校内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二、强调疏堵结合。各地各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看待、合理适度使用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提升文明使用网络的素养。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加强心理疏导,让学生真正意识到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自觉形成对管理措施的认同。在管理中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不断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三、做好家校协同。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面向家长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加强对学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形成教育合力。结合学校实际设立方便、及时的家校联络渠道,便于家长联系学校,保证家校应急联络。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校要加强落实《通知》各项要求的条件保障,合理设置校内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的必要设施设备,明确手机保管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避免手机丢失或损坏。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工作的指导,将学校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建立通报整改制度,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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