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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向巴彦淖尔市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0-07-20   浏览数:次   来源:

巴教函发〔2020〕16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民函〔2020〕13号)要求,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民大附中)计划面向我市招收2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少数民族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到民大附中就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学兼优。

(二)初中三年户籍、学籍均在我市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五原县、磴口县并实际就读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应届初中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考生须身体健康。

(四)民大附中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学校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原则上不招收初中期间就读少数民族双语学校学生。

(五)考生须自律意识强,能适应集体生活,住校学习、生活。

二、志愿填报

(一)填报批次:提前批次

(二)填报时间:2020年8月8日8:00-11:30

(三)填报方式:电脑用户可登录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ynr.gov.cn),进入“考试服务”专栏,点击“中考服务”,输入考生信息登录后进行网上填报。考生也可通过智能手机关注“巴彦淖尔市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下的“中考平台”登录后进行志愿填报。

三、录取方式

(一)由市教育局按照考生志愿以考生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按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其次按照物理、化学、语文、英语、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二)填报民大附中志愿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师大附中和师大附中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于2020年8月8日16:00后登录中考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若没有被民大附中、师大附中和师大附中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录取,可在8月9日8:00-18:00继续填报我市普通批次高中志愿。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审核考生档案,填写《2020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高一年级新生录取审核表》(附件),上报自治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组成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自治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上报的新生录取审核表审核通过后,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网站、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和北京中考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相关部门负责为新生办理学籍续借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校要广泛、全面做好宣传工作,使符合条件的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

(二)任何旗县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民大附中志愿,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三)民大附中学生高中毕业当年高考升学政策按照《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跨区域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咨询电话:0478-7917574

附件:关于做好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0年跨区域招生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版)》和《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