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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生铁路爱路护路教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30   浏览数:次   来源:

巴教通字〔2021〕43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爱路护路意识,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根据自治区、市铁路护路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中小学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市中小学生铁路爱路护路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铁路安全宣传教育

(一)开展铁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地各校要通过开展校园铁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铁路安全常识,提高学生自我防撞、防伤、防火和安全乘车意识。

(二)开展铁路爱路护路教育。教育学生增强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特别是要教育中小学生禁止在铁路线路横穿滞留玩耍行走、摆放障碍物、石击列车、攀爬铁路车辆和通信电力杆塔、破坏铁路设备设施等违法行为。

(三)开展专题法治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基本了解铁路发展史、铁路运输基本常识、铁路安全运行的重要性和铁路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增强遵纪守法、爱路护路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中小学生危害铁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发生。

二、宣传教育组织形式

(一)营造宣传教育氛围。在校园宣传栏、校报校刊、黑板报、网站和“两微一端”等设立铁路安全常识宣传专栏,利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循环播放铁路安全常识。逐步推进铁路沿线学校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动日常铁路安全常识教育工作广泛开展。

(二)加强家校联动。各中小学校在节假日前夕,通过家长会、家长QQ群、微信群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加强孩子离校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共同做好中小学生铁路爱路护路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铁路爱路护路教育工作,把爱路护路专题教育活动纳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杜绝中小学生危害铁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发生。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地各校要积极与铁路部门、护路办联系,请相关人员作专题报告,及时了解情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三)注重教育实效。要注重加强案例教育,使教育活动真正促动家长、警醒学生;坚持集中教育与长期教育相结合,建立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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