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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管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5   浏览数:次   来源:

巴教通字〔2020〕6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当前国内本土疫情局部反弹,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这一严峻形势和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绷紧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进一步提升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抓住关键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分类施策、精准管控,不断巩固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向好的局面。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精准贯彻落实加强国内重点地区人员管控、强化对境外来我市人员管控、对湖北省来我市人员实行“五个一律”管控、加强对无症状人员排查管控等措施。各地各校要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从6月13日零时起,所有从北京西城区、丰台区、房山区、大兴区等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师生及家长,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6月13日零时前,从上述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人员未满14天的,一律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至期满14天。要坚决杜绝疫情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校园,引导好从北京其他地区返回我市的师生及家长要加强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管理,各地各校要及时追踪随访,提醒广大师生及家长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北京市。今后,凡国内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市的人员,从风险等级调整之日起,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信息报告工作,对缓报、瞒报、谎报信息,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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