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64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将《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内招考办﹝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组考防疫实施方案和预案,认真落实各项具体防控措施,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