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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0-10-14   浏览数:次   来源:

巴教通字〔2020〕124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文明办,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提高心理教师业务素质,优化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化成长,进而加强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在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引领作用,经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决定,特举办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第一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巴彦淖尔市文明办主办,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心理看辅导中心、巴彦淖尔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巴彦淖尔市职教中心协办。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学校在职心理健康教师。

三、比赛办法及实施

1.参赛名额由基层学校推荐,各旗县区教育局进行初审,按照参赛名额推选报送(名额分配见附件)。

2.比赛设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三个组别,重点考察心理教师针对心理健康课中部分教学内容完成教学设计、实施课堂教学、评价目标达成、进行反思改进的能力。

四、参赛要求

1.选取适合学生年龄特征、心理发展特点的一节完整心理健康课为参赛作品,现场进行微课、说课展示及答辩。其中微课12分钟,占总成绩的70%;说课6分钟,占总成绩的20%;答辩4分钟,占总成绩的10%。评审专家对每位选手提出专业类和教学类2类问题,提问时间不计入答辩时间。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现场展示和答辩时使用的所有材料和画面等,均不得出现地区、学校、个人的任何信息。故意透露相关信息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选手的20%、30%、30%、20%。对积极组队参加比赛,组织严密且取得良好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比赛费用

比赛经费由主办方负责,主要用于比赛筹备、评判、保障和相关耗材等方面。各旗县区参赛教师食宿、交通费回单位报销。

七、材料申报

参赛选手提交报名表(附件2),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初审汇总后,填写评审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将选手报名表和汇总表统一上报市教育局4032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人:王灵慧

联系电话:18647896564

邮 箱:277097840@qq.com

八、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学校要充分尊重教师申报意愿,加强组织领导,早布置、早落实,严格把关、规范程序、科学推荐、确保质量,优中选秀,切实提高参评教师水准。

附件1.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名额分配表

2.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选手报名表

3.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评审汇总表

4.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微课评分表

5.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说课评分表

6.全市首届“心之翼”心理教师基本功展示比赛基本功展示比赛演讲答辩评分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文明办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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