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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临河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时间:2021-03-29   浏览数:次   来源: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针对全国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民政部等四部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及巴彦淖尔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直以来,临河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形成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为配合此项工作的持续开展,保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现向各位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学校学习任务的圆满达成,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如果家长和学生确有教育培训需求,选择时要认真核实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合法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均需“亮证”办学。其法人身份证、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培训合同(见附表)、承诺书、课程表、投诉电话、培训教师相应的资格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公示栏内公示。按照最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p跑路等潜在风险。每间教室内,均需装有监控设备。家长在决定选择培训机构交费前要及时了解所选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是否良好等相关信息,通过选择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从源头上保障自身的权益。

三、请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无办学手续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大多办学场所不达标、疫情防控不到位、安全难保障、从业人员无资质,由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个人维权将无从保障。请学生和家长务必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抵制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我局将严格落实“黑白名单”公示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对没有落实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相关内容的“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查实并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即从“白名单”中删除并公布。

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且长期的工作,我们诚恳地希望全区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能够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欢迎各位家长监督、举报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

监督电话:0478--7809832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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