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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5-11-01   浏览数:次   来源: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于11月15日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11月15日9时—11月24日17时,现场确认、采集信息时间:11月16日—20日,23日—24日。

二、报名要求:

(一)新考生须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开考计划和相关要求填报专业。

(二)新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

(三)凡未参加2015年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区内任意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

(四)考生须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指金穗借记卡或准贷记卡,也称金穗卡)的电子支付卡方式或者网上银行方式支付报名费。

三、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门技能等),凡未在网上办理报名、缴费事宜的考生,考核结果将无法记入成绩数据库,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考生可同时在网上办理2016年5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听说课考试报名、区内区外转考等事宜,并按要求进行缴费。高职高专院校的考生也可在网上办理校考缴费事宜。本次报名不办理免考申请。

以上各项工作的办理条件及要求参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公告栏http://www.nm.zsks.cn/zx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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