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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时间:2014-08-29   浏览数:次   来源: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发布了《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我区2014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将于9月9日-9月19日进行。

为维护考试秩序、促进考试公平。今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出台一系列新规定。

一、严厉打击非法助学机构有组织的跨省违规招生行为。今年要求我区户籍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旗县区报名,非我区户籍考生应在纳税或社会保险所属旗县区报名。同时要求非我区户籍人员,截止2014年9月8日,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2年,亦可在我区参加成考报名。这一措施,可以从源头上切断非法助学组织违规组织生源的渠道。

二、要求考生自主填报志愿。针对以前有非法助学组织在报名期间违规代替考生网上预报名、代替考生填报院校志愿的情况,今年要求所有符合条件考生均需在录取前按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不予投档录取,报名时所填院校专业意向不作为考生录取时的志愿使用。

三、报名期间统一采集考生指静脉和笔迹信息。为打击考生违规,特别是替考行为,今年报名期间将统一采集考生指静脉和笔迹信息,考试期间对入场考生逐一比对。

四、加强对考生享受政策性照顾的审核力度。今年将加大对考生政策的审核力度,对个别照顾项目将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自治区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做到不让任何人浑水摸鱼、滥竽充数。

五、进一步规范招生院校办学秩序,规范招生行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办学行为,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等学校不得与个人、非法人单位和不具备条件的机构合作办学,坚决取缔不具备办学资质单位的招生资格,有关部门将联合防范和打击非法培训机构、中介组织等假借成人高校招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招生管理。

附件:

1.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2.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实施办法

3.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术科加试项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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