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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时间:2020-03-31   浏览数:次   来源:市教育局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长效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决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坚持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筹抓紧抓好,根据市扫黑办和自治区教育厅年度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专项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工作总目标和中央督导组“回头看”提出的问题,精准梳理教育系统乱象治理情况,为疫情结束后加速推进专项斗争夯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制定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协同公安、文化执法等相关部门排查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公安、文化执法部门应依法整治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旅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业摊点,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责任科室:安全法规科、督导室)

(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继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综合专项治理,确保办学场所合规合法,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监审科、市教研室)

(三)落实“1号检察建议”,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进一步落实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督促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法治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实现“1号检察建议”宣传全覆盖、法治教育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严格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责任科室:安全法规科、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民教科、监审科、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四)持续开展校园欺凌治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落实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责任。把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防范校园欺凌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内容,继续开展防范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预防、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动态排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责任科室:安全法规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教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督导室)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一手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到疫情防控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一手抓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实,主动作为。局机关相关科室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集中整治,各地各校、相关科室定期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扫黑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责任,督促各地各校、相关科室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畅通举报渠道,严肃追责问责。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布专项整治重点和举报受理方式,全面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判。对在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整治不深入、不彻底,瞒压问题不报的地区和学校,发现线索后移交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肃追责问责。

(三)紧盯重点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校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成果,对发现的共性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象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全面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从维护群众利益着眼,从解决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研究细化专项整治教育乱象、解决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的具体方案,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纪检检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主体责任部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巩固深化

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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