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16〕10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
为更好发挥"同频互动课堂"设备功能,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将优质教育资源同步传输到边远农牧区学校,依据内蒙古教育厅《关于推进"同频互动课堂"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15〕15号)、《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网络在线教研活动方案》(内教基函〔2015〕49号)和《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同频互动课堂"应用方案》(巴教通字〔2015〕173号),市教育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同频互动课堂"考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同频互动课堂"考评方案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