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6)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7)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市教育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市教育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8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6家。
  巴彦淖尔市教育部门编制总数134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314人、工勤编制7人。在职人数1216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事业在职1171人,参公事业在职3人,工勤在职19人。
  学校班级数286个,其中:普通高中75个班、职业高中154个班、初中13个班、小学32个班,幼儿班9个。在校学生9362人,中等专业学校5217人,普通高中3181人,初中228人,小学466人,幼儿园229人。
  (二)市教育局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收入预算16274.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15.74万元,下降12.9%,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市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18年末交由社保统一计算发放,2019年不再由单位自行编制。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支出预算16274.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15.74万元,下降12.9%,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市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18年末交由社保统一计算发放,2019年不再由单位自行编制。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收入1627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5.68万元(其中: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511万元),占比91.9%;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1319.06万元,占比8.1%。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支出1627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2.31万元,占比69.6%;项目支出3623.37万元,占比22.3%;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1319.06万元,占比8.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教育教学业务开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955.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955.6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支出14499.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日常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支持教育教学业务开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56.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30.9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继续由财政部门发放的部分离退休人员工资。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5万元,下降7.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22万元,下降4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无异;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是由于上年有与蒙古国民族教育方面的交流学习任务,本年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万元,下降5.7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66万元,增长7.22%。比上年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相关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5万元,降低8.0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88万元,下降52.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度预算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减少3.15万元,下降8.09%,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9.3万元,下降100%。减少主要是由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减少相关支出,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购置。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我部门有行政单位1家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64万元,比上年增加6.3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财政预留水电暖预算经费由财政带编,从2019年起直接做入单位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62.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78.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6.84万元。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较2018年度减少492.61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学校大型的维修改造工程较2018年度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21辆,其中:机要通信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19辆。固定资产总值82227.16万元,比上年减少3499.94万元,下降4.1%。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经市财政同意处置核销部分资产,所以造成固定资产减少。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2个,公开绩效目标4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62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明联系电话:7917599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1.市直教育部门2019年预算公开表
2.市直教育部门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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