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六)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预算单位构成

市直教育部门预算包括:市教育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2018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机构数是18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16家。

市直教育部门共有预算单位18个,在职编制人数1193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153人、工勤编制16人。

学校班级数286个,其中:普通高中75个班、职业高中154个班、初中13个班、小学32个班,幼儿班9个。在校学生9362人,中等专业学校5217人,高中3181人,初中228人,小学466人,幼儿园270人。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巴彦淖尔市教育督导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巴彦淖尔市教师培训和语言文字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巴彦淖尔市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巴彦淖尔市教育信息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巴彦淖尔市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巴彦淖尔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巴彦淖尔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巴彦淖尔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巴彦淖尔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巴彦淖尔市蒙古族中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

巴彦淖尔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6

巴彦淖尔市蒙古族幼儿园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7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8

巴彦淖尔市蒙古族小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收入为18690.48万元,整体较2017年度预算增加6.5%,增加主要是由于预算新增市级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年度预算支出为18690.49万元,整体较2017年度预算增加6.5%,增加主要是由于预算新增市级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1. 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预算收入为18690.48万元,整体较2017年度预算增加6.5%,其中:公共财政补助收入17047.73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3.75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91%;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1529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00%。

增减原因:公共财政补助收入增加原因是由于工资调整;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内政发[2017]104号)和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将以前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再做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所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增加。

2.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年度预算支出为18690.49万元,整体较2017年度预算增加6.5%,其中:基本支出13519.7万元,项目支出3641.7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支出1529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00%。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支出。

增加原因主要有:一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整;二是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要求,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市本级财政需承担的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三是增加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716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47.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公共财政补助收入17047.73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13.75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91%。

增减原因:公共财政补助收入增加是由于职工工资调整原因;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内政发[2017]104号)和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将以前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再做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所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减少。

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7161.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类)14174.21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987.27万元,较2017年度增加11.2%。

增减原因: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内政发[2017]104号)和市财政局文件要求,将以前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按照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不再做为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所以财政拨款教育支出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是由于离退休费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161.48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0.18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和市教育督导室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463.91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蒙授学前幼儿“一免一补”资金等。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551.0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开展小学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民族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等。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49.98万元,主要用于初级中学校开展初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民族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等。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4007.46万元,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学校开展高中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等。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985.45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开展除普通教育以外所需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包括部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教师培训、教育信息化建设等。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5590.64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开展中专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中等职业学校“两免”资金、实习实训设施维修维护费、校舍维修改造等。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98.52万元,主要用开展除中专教育以外所需的其他职业教育支出,包括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开展职业教育课题的教科研经费。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544.41万元,主要用于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特殊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等。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教育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其他特殊教育所需的各项支出,包括校舍维修改造、取暖费等。

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1462.6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教育部门部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教学研究、教学管理、校舍维修改造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53.16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和市教育督导室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805.16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直属16家学校(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死亡抚恤(项)28.95万元,主要用于市教育局直属6家学校(单位)遗属人员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及2018年预算均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巴彦淖尔市本级教育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85万元,整体较2017年的30.9万元减少21.28%。其中:

1.2017年及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为7.4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3.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万元,较上一年度下降17.3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31.45万元,较上一年度减少6.6万元,下降17.35%。

减少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减少相关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市教育局1家行政单位和市教育督导室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32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5%。增加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公务用车核定经费2017年度由市财政统一预留,2018年度改由各单位做入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5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84.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82.62万元,整体比上年增加905.97万元,增长86%。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预算新增校舍维修改造专项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28辆,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特种专项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4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教育教学所需的通用或专用设备2台(套)。固定资产总值85727.1万元,比上年减少3377.2万元,下降3.7%。减少主要原因是2017年末,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我部门部分单位资产核销处置申请,固定资产减少。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本部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实现绩效目标基本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3581.2万元。一是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二是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增加对专业教师培训力度;四是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五是对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免保教费、补助生活费)政策;六是确保学科教研员组织开展学科教学培训、专题研究、教改实验、经费交流和教学指导等;七是开展对各级政府及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见附件)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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