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直教育部门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巴彦淖尔市直教育部门

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中等、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教材;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并组织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材建设,组织审定地方教材和开展职业指导工作;指导民办中等职业教育、职工教育、农牧民教育、社区教育及各类成人教育。

(6)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民族教育发展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规划并指导民族教育教学工作、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7)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测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德育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并组织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

(10)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汉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部门、行业的汉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11)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市教育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教育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直属教育系统2020年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8,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6

巴彦淖尔市教育部门编制总数134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314人、工勤编制7人。在职人数1236人,其中:行政在职22人,事业在职1192人,参公事业在职2人,工勤在职20人。

学校班级数265个,其中:普通高中75个班、职业高中130个班、初中13个班、小学32个班,幼儿班15个。在校学生8592人,中等专业学校4238人,高中2984人,初中363人,小学641人,幼儿园366人。

(二)市教育局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市教育局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市教育督导室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

市教师培训和语言文字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

巴彦淖尔职业技术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

市学校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

市教育信息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7

市特殊教育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

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

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

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

市第一中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

市蒙古族中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

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6

市蒙古族幼儿园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7

临河区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8

市蒙古族小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安排16274.74万元决算收入为30153.79万元,决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收入增加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02.67万元,事业收入1015.81万元,其他收入135.31万元。预算支出16274.74万元,决算支出30828.72万元,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支出增加89%,其中:基本支出17415.12万元,项目支出13413.6万元。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不包含年内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数。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4018.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0153.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32.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32.17万元;支出总计34018.53万元,其中:结余分配14.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75.64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450.56万元,增长11%;支出总计增加3450.56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一是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三是新增卫生健康支出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015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02.67万元,占96%;事业收入1015.81万元,占3%;;其他收入135.31万元,占1%。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082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5.12万元,占56%;项目支出13413.6万元,占44%。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926.1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923.52万元;支出总计31926.1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709.9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3056.45万元,增长10.5%;支出增加3056.45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一是上级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三是新增卫生健康支出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2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1.39万元,占55%;项目支出13074.81万元,占45%。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4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9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30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交由社保统一计算发放;二是规范支出类别,区分项目与基本支出资金;公用经费1448.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较上年增加578.95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维修维护支出、临时聘用教师工资及工会经费增加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7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8万元,支出决算为7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99%;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58%。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市本级预算未包含上级专项资金,市直属二级单位、学校因工作需要,用上级专项资金支付的三公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二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节约公务接待费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7.0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8万元,占92.6%;公务接待费支出5.7万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2万元,用于市教育局公务用车更换支出,车均购置费27.12万元,较上年增加27.12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教育局原公务用车已远远超出使用寿命,车辆频繁出现故障,已无法正常运转,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更换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26万元,用于市本级教育系统单位、学校因公出车的车辆维护及加油支出,车均运维费2.2万元,较上年减少2.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节约相关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5.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5.7万元,接待50批次,共接待491人次。主要用于其他省市、盟市教育同仁或上级领导到我市进行督查、调研、参观学习等工作接待。

较上年减少1.8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节约相关开支。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全面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了各科室、各直属学校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年终决算等各个环节,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各类财政资金做到了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管理和资金“全覆盖”。因目前对预算绩效管理仍处于摸索阶段,为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中的问题,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的实现,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我部门所有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设定基本合理,资金落实到位及时,预算安排项目均达到预先设定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项目开展情况,按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情况分别汇报如下:(各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后)

1.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经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巴教通字[2018]64号)、《巴彦淖尔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2017-2020年)》要求,2019年开展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和心理健康远程研修、音乐和美术教师跟岗培训、提升校长办学治校水平培训、全市校园欺凌防治培训、全市教师法治安全培训、全市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员)业务培训、全市民办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等培训各类教师班次30次,培训人数3000人以上,培训覆盖率90%以上,培训费用150万元。教研员、教师专业能力有所提升。

2.教育信息化建设资金

根据《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巴彦淖尔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电子政务和电子校务建设,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完成三通两平台一能力建设,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现阶段全市接入自治区视讯平台学校达到56所以上,排查删除负面信息20条以上,教育网站刊登信息400条,上传优质教育资源课超2000节,评出市级优秀案例500节以上,开展在线课堂150节以上,教育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正常,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等级达到三级。

3.学前教育专项经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巴彦淖尔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2017-2020年)》,年内加强了对幼儿园的监管,对全市所有幼儿园进行入园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幼儿园晋级评估、复验20所,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幼儿园认定4所,举办全市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幼儿管理经验交流会议,促成城乡幼儿园帮扶配对50所,推动城乡幼儿园园长、教师轮岗交流。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效果明显。

4.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专项经费

根据内文明办字[2015]18号,要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立后需开展相关的培训、宣传、资料收集等工作。现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立在教育局,2019年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剧大赛,并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剧大赛汇报演出,并进入学校、社区开展个体和团体辅导以及心理讲座,举办全市心理志愿者培训2次,达300人次以上,采购心理学专业书籍扩充心理健康阅览室,提升心理辅导室硬件资源,培训7个旗县区心理教师150人次以上。心理教师能力及学生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程度均有所提升。

5.中小学体卫艺专项经费

根据《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国家到地方都对体卫艺工作越来越重视,需要开展和参与的项目越来越多,2019年度,我市承办自治区级中小学生体育赛事2项,举办校园艺术活动2次,评选全国中小学中华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2所,设立全市中小学近视防控监测点1个,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5批次,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参赛人数达3000人次以上,举行高雅艺术活动和知名艺术家进校园开展艺术交流活动场次7次,参与人数超3500人,开展疾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主题宣传及督查2次。全面启动全市综合防控近视工作(全国29个试验区之一、全区唯一),“教医结合”工作模式在全国近视防控高峰论坛上做经验交流。我市学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均有所提升。

6.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依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2019年度及时对市本级2所公办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及加固工程,工程按时完成率100%,完工验收合格率100%,保障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

7.特殊教育专项

依据《巴彦淖尔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对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进行支持,主要用于支持教师培养培训、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学研究、随班就读巡回指导、送教上门等,送教上门学生数40人以上,送教上门教师50人次,购买教学用具3批次,培训教师10人以上,促进特殊教育发展效果显著。

8.校园安全专项

保障校园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消防安全、校园欺凌“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细致入微。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家庭”活动。公开收集涉及学校、师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督促指导学校全面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学校安全隐患1360处,局主要领导每月带队明查暗访,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开展全市学校危化药品专项督查和化学实验室管理调研,通过通报、整改、复查,学校危化药品规范化管理得到较大改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讲”活动170次,应急疏散演练次数1286次。14所学校接受自治区平安校园验收评估年内没有发生大的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全市标准化校园警务室作为全区典型推荐上报教育部。推送“心之翼”心理健康教育品牌节目15期,举办“拒绝校园欺凌,共创美好生活”主题全市中小学生第四届“心之翼”心理剧大赛。

9.学生贷款风险补偿金及贷款贴息

依据《关于支付盟市属高校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7年度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的通知》对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83个贫困学生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贷款风险补偿。

10.中等职业学校“两免”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内蒙古美术学院附设中职在校生643人,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保障了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秩序。

1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奖代补资金

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大班额全部消除。接受自治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巩固复检,3个旗县区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5.7%,高于国家和自治区标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六、七、八年级教学质量监测工作。

12.西贝美食艺术学校财政扶持资金

通过财政扶持解决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缺口,并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巴彦淖尔市西贝美食艺术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明年学生人数1735人,教师人数100人。经费支持保障了保障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

13.临河一职偿还债务专项资金

2016年7月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巴发社字[2016]342号文件同意临河一职新建足球馆,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足球特色校建设资金100万元及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程于2016年9月底开工,2017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2019年计划偿还足球馆工程款100万元。

14.临河一职中等职业学校两免资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内蒙古美术学院附设中职在校生3629人,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保障了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秩序。

15.市蒙古族幼儿园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水电暖

根据内蒙古民族教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及巴政发[2017]04号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足额保障民族学校水、电、暖费用。

16.市蒙古族幼儿园一免一补资金

市政府办公厅《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发展民族学前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 尽快建立完善对蒙语授课学前教育的政府财政资助制度,对全市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 免保教费、补助生活费)政策,涉及幼儿229人,保障幼儿园日常开支及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17.市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主要用于地方应配套的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取暖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涉及特殊教育学生270人,保障了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18.市职业技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免补”资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内蒙古美术学院附设中职在校生1000人,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保障了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秩序。

19.市蒙古族小学一免一补资金

市政府办公厅《巴彦淖尔市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加快发展民族学前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 尽快建立完善对蒙语授课学前教育的政府财政资助制度,对全市蒙语授课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 免保教费、补助生活费)政策,涉及幼儿113人,保障幼儿园日常开支及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20.市蒙古族小学留学生经费

根据巴盟行政公署专题会议纪要(2003)20号,对蒙古国留学生进行费用补贴,用于补助学费、办理留学生居留许可等手续、伙食费、医疗预防费等方面。

21.市蒙古族小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主要用于地方应配套的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取暖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涉及学生380人,保障了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22.市蒙古族小学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水电暖

根据内蒙古民族教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及巴政发[2017]04号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足额保障民族学校水、电、暖费用。

23.市蒙小民族教育住校生生活补助

依据巴政发[2017]04号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为加大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住校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涉及学生150人。

23.市招生考试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2019年市中考招生考试中心严把各个考试环节完成招生考试、学历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等各类考试报名工作,组织空军招飞局北京选拔中心2019年考生体检初检工作,完成近 7.56万人次的12场考试没有出现差错。

24.市教育信息中心教科研经费

市教育信息中心为加强对教研工作的评估督导,开展学科教学培训、专题研究、教改实验、教学指导等专项教研活动,教育信息中心教研员10人,承担全市一百多所学校所学校课题研究.每年立项课题20个左右,聘请专家,交通费,住宿,人员经费及开展中小学计算机信息技术教科研课题研究。陆续培训全市教师300余人次,全市教育信息化教学能力有所提升。

25.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中小学教科研经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内政教督[2009]16号、内教基函[2014]7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工作基本规范》为依据,主要开展了幼儿园、中小学、高中普通教育文化课课题研究,新教学方法送教下学校5次以上,听、评课和集体备课2800余节课,进入30多所学校进行课堂教学指导,教科研培训3000人次以上,课题验收指导30项,省市级课题立项50项,完成评审论文100余篇,开展网络教研620余次等。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26.市蒙古族中学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水电暖

根据内蒙古民族教育条例(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及巴政发[2017]04号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足额保障民族学校水、电、暖费用。

27.市蒙古族中学民族教育贫困大学生救助资金

依据《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蒙古中学贫困本科大学生救助资金的批复》设立贫困本科大学生救助资金,为家庭困难的牧民大学生补助学费。

28.市蒙古族中学蒙古国留学生经费

根据巴盟行政公署专题会议纪要(2003)20号,对蒙古国留学生进行费用补贴,用于补助学费、办理留学生居留许可等手续、伙食费、医疗预防费等方面。

29.市蒙古族中学民族教育住校生生活补助

依据巴政发[2017]04号《巴彦淖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意见》,为加大民族教育支持力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住校生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天5元,涉及学生460人。

30.市蒙古族中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配套资金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主要用于地方应配套的特殊教育学生公用经费、取暖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涉及学生227人,保障了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

31.市第一中学高中教学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市一中因新校园房屋面积增加较大,公用经费严重不足,学校运转经费缺口较大,申请用上缴的租金收入安排支出,以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

32.市一中高中阶段教育“两免”市级配套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市第一中学在校生2700人,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保障了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秩序。

33.教育信息业务工作经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 的通知》(教基[2002]26号)的有关要求,对初中阶段学生开展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信息技术及实验操作考查,初三毕业生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试人数达23000人次。

34.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科研经费

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内政教督[2009]16号、内教基函[2014]74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研工作基本规范》为依据,主要开展职业教育教科研课题立项、中期检查、课题结题验收,承担全市11所中等职业学校课题研究,2019年立项课题35个;按照教育部7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的要求,派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全市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有所提升。

35.市本级教育督导经费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264号)完成对旗县区政府、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18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完成2019年度对旗县区政府、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考核评估;完成对旗县区政府、教育局年度中期视导工作的考核评估;完成对旗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及办学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完成旗县区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及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完成对旗县区政府、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19年度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评估;完成对督学的培训提高工作。

36.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生“两免”市级配套资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政办发[2011]23号,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两免”政策,即:免收学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在校生20人,主要用于学校日常运转支出,保障了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秩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88万元,比2018年减少4.01万元,降低6%。主要原因是为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市级相关配套规定,节约相关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97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1.36万元,比2018年增加1359.74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学校更新教育教学设备投入增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7.41万元,比2018年减少721.83万元,降低64%,主要原因是:学校校舍维修及改扩建工程较上一年度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5.65万元,比2018年增加183.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支出增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主要用于市招生考试中心配备的考试卷运送专用车辆;其他用车19辆,主要是市直属各二级单位的普通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一致;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8年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建明    联系电话:0478-791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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