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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脱贫攻坚

巴彦淖尔市学生资助政策(四)——中等职业教育

时间:2020-06-29   浏览数:次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所有农村牧区(含县镇)在校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非涉农专业每生每年1500元。

2.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全国每年奖励2万名。

3.中等职业学校“两免”

资助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两免”即免收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免费提供教科书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高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

4.寄宿生住宿费补助

资助对象:所有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寄宿生(不包括实行工学交替的成人中专学生)

资助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高职院校中专部寄宿生每生每年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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