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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508001
标    题 鸿文中学招生疑问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2年05月8日
信件内容 我是巴彦淖尔开发区这边的一个居民,今年招生计划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鸿文中学在公众号27号就提前公布招生计划是否符合招生政策?https://mp.weixin.qq.com/s/TTXqzaB4spH2y7p7o1Px-Q,2021年的时候我们这边把公办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朔方实验学校改成民办的鸿文实验中学,除了高的学费,还有很高的住宿和餐费,而我查了下相关的法规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况且因为周边没有其他的学校,现在我们周边的很多老百姓只能去这一个地方上学,要负担很重的经济压力。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信息,市教育局进行了相关调查,现答复如下:
鸿文实验中学发布的招生简章中,未明确具体招生名额,其招生计划将由临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原临河区朔方实验学校项目因资金投入不足、生源不足等问题搁置,无法建设完成,尚未完成事业单位建制相关手续,未完成建设的校区属于闲置国有资产,2021年3月临河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条例,经多方研讨、审查后,依法依规将其租赁给第三方用于办学,故不属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转为民办学校。在临河区鸿文实验中学未筹建以前,临河区教育局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临河区八一乡46个自然村的适龄儿童少年,初中学生就近安排到临河区第六中学就读,小学生就近安排到临河区八一乡学校就读,目前此安排依然执行。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由举办方按照市场规律自行确定,各民办学校收费标准都已在相关部门备案。
处理对象 负责部门
处理时间 2022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