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反馈2021年对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内政教督办函〔2022〕1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指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
我市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压实部门和地区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要求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旗县区政府有关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站在讲政治的角度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关于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根据问题整改责任分工,围绕整改措施和时限,进行专项督导排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各旗县区教育工作考核中,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组织实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三是切实压实整改责任。我市认真梳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级压实行业和旗县区整改责任。将具体整改任务划分到各旗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并责成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推动整改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落实不到位,专项经费执行率偏低。近年来,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和降税减负政策的实施,地方财政收入降幅较大,教育经费保障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市、旗县区两级政府,坚决担起政府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经费有保障真正落实。一是对未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的旗县区要求在下一年度必须补足欠拨经费,五原县和杭锦后旗已通过政府会议纪要,以追加教育经费预算的方式,将欠拨2020年度教育经费补拨到位。二是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专家对各旗县区教育经费保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认真测算教育经费实际投入和实现增长之间的经费缺口,对各旗县区经费保障工作做出提前预警,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力度。教育经费保障工作持续纳入对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并进一步提高考核分值,强化考核的针对性和重要性。四是进一步强化教育经费保障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预警机制、问题清单和问责机制,确保按要求实现“两个只增不减”目标。
教育专项执行率偏低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相关建设和采购工程进展缓慢,专项经费无法支出和已支出经费未及时录入支付平台。2021年底,市政府组织召开了项目协调调度会,指示各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方,要坚决克服疫情反复的不利局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专项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执率。截止2022年2月,我市2020年教育专项经费总体执行率为自治区第6名,2021年教育专项经费总体执行率已跃居自治区第1名。
(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存在问题,市政府督促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立行立改。一是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巴政发〔2021〕14号),提高教师绩效工资总量10%,并全部向一线教师倾斜,提高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健全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将待遇留人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实施方案》(巴政发〔2021〕15号),基本解决了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占比偏高和聘用人员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为我市学前教育的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大教师招聘力度。2022年上半年全市一次性招聘教师707名,其中语数英教师、音体美教师、劳动技术教师和心理教师是招聘重点,重点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四是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全市各地中小学校教师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习主席“四有好老师”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强化师德监督机制、规范师德考核机制、严格师德惩处机制,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定期通报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工作。
(三)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
2022年4月,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和市编办,将市教育局原监审科调整为督导监察室,明确为行政科室,正科级建制,行使原市教育局督导室督政、督学、质量监测的职能,科室主任聘任为市教育局副总督学,市级已完成整改工作。各旗县区正参考市级整改模式积极整改,预计2022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四)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短板。
全市各地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8]36号)要求,配备学校保安员:师生员工少于100人的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2名专职保安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2021年,市教育、公安、财政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巴教通字[2021]65号)要求,严格执行保安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或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全额保障,严格执行50周岁以下的保安员不低于保安队伍总数的50%的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督导检查,确保2022年9月开学前,按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五)城区学校(幼儿园)存在大班额现象。
一是幼儿园,严格按照各公(民)办幼儿园按规定班额、校额招生。各公(民)办园要遵循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将规模有效控制,使班级人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到2025年全市将新建公办幼儿园10所,(其中临河区4所,五原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磴口县各1所),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大班额问题。
二是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入学人口居住分布情况,通过合理划分学校片区,切实保障班容量符合要求。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把好转学关,防止大校额、大班额现象反弹。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城区学校班额、校额超标准问题,不断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到2025年,全市将新建中小学6所,改扩建9所,新增学位1.2万个,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统一领导。市、旗县区两级政府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强化管理责任,根据问题整改责任分工,围绕整改措施和时限,进行专项督导排查,加强对教育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督导机制体制改革、校园安全和规范办学行为等工作的考核,确保反馈问题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以此次《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整改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要求各地各校要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认真研判,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为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紧盯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反馈存在的问题,各旗县区政府要结合地区实际,结合整改方案,深入分析研究在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整改进展,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切实提高基础教育办学质量。
(三)强化督导落实。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整改工作督查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跟踪督查,将《反馈意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年度教育督导重点工作,纳入对旗县区政府2022年度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持续跟进整改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整改工作亮点,总结、推广,促进整改工作有力推进,对无视通报、整改不力的旗县区,依《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严肃问责。
巴彦淖尔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