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政办发〔2023〕6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筹)委会办公室,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巴彦淖尔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5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巴彦淖尔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