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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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08:06 点击数:720

按照述法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教育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在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教育领域民生政策调整、统编教材等综合改革,着力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不断提升教育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是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统筹推进。市教育局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政治学习、邀请市党校教授专题讲座、党组书记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将党的二十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行结合培训。

三是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对市教育局机关19名行政执法人员逐人进行了谈心谈话和问题线索摸排,进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专题培训。

二、立足工作本职,细化目标任务,切实提高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

一是持续规范权力运行。结合教育工作职能,将法治建设与民主决策、党风廉政建设、与权力制约有机结合,制定了《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手册》,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单位层面管理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业务层面管理制度、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图明确细化。制定了巴彦淖尔市行政权责清单,明确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项,规范权力运行。

二是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建成巴彦淖尔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同时接入蒙速办APP,实现了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登记、信息采集、资料审核、阳光分班等“一件事、一次办”。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以及在我市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年纳税在50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可在引进单位驻地公立中小学选择优质学校就读。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平台等10个应用进行建设后接入蒙速办APP,并同时植入市教育局官网。

三是严格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聘请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协议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全年,按标准化程序清理规范性文件10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件,作废可能影响公平竞争文件3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审查3件(审查通过2件,不予通过1件)。

四是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将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学校(食品)安全、中小学教学设备(含校服)等3项执法检查列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清单,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教育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教育局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同时,加强对取得办学许可、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招生、办学、用工、法人登记、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通过教育网站和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积极受理各类信访投诉,办结率100%。对受教育者的申诉做出裁决,对教师申诉作出裁决等2项行政权责事项,本着方便群众、方便申诉人的原则,全部实现网上通办一体化办理。

三、制定普法规划,丰富宣教载体,营造良好学法守法护法氛围

一是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关要求,以青少年学生、教师、机关干部为重点普法对象,紧紧围绕我市教育发展的各项奋斗目标,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的职能作用,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着力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治思维和法律素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依法施教工作,有力推动了教育法治化建设进程。

二是选优配强法治副校长。严格落实教育部等5部门法治副校长聘任及管理相关要求,印发《关于扎实做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落实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各校重新开展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目前,全市228所中小学共配备公安、法院、检察、司法部门法治副校长431名。各法治副校长均已到岗履职。联合司法局制定《巴彦淖尔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选聘法治副校长工作实施方案》,对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履职、考核作出明确要求。各法治副校长每学年到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或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4课时,到校参与履行其他职责不少于8次,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三是丰富法治教育活动载体。先后建成乌中旗川井学生素质教育基地、温根塔拉社会实践基地、磴口县小官井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乌前旗白彦花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乌前旗公田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累计有20余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实践。目前,各旗县区依托学校都建有综合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奋斗中学建设了市级禁毒示范校,市二中建成国家级禁毒示范校。各地各校都开辟法治教育宣传栏,分多个专题,有计划地对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主题班队会、思政课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毒品预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宣传教育。以“全国中学校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组织学生开展相关系列活动,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是扎实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为提高广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宪法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观念,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了关于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的宪法知识宣传竞赛活动,2022年10月,在自治区《第七届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中,我市选送的五原县第四中学王丹妮同学通过层层选拔,最终以自治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成功晋“全国第七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获得全国初中生竞赛第22名,展现了我市中小学生的学宪法讲宪法的良好精神风貌。组织开展了自治区教育厅、应急管理厅“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校园安全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获优秀组织奖(自治区共2个);五原县蒙古族学校《校园消防安全宣传片》获宣传片类三等奖;五原县第一小学《反诈APP情景剧》获微电影类二等奖、临河区第五小学《坚决抵制校园凌霸》获微电影类三等奖;五原县荣义学校《安全-我们永恒的旋律》获安全宣传海报类一等奖、五原县第一小学作品《网络安全》获安全宣传海报类二等奖。

五是严格开展教职工犯罪信息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2022年9月-11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1638名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工作,其中12人有行政处罚记录。

四、存在的问题与下一步措施

部分学校对教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载体简单,手段单一,流于表面和形式,教育的针对性还不够强,创新性尝试不够。市、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没有专门教育执法机构,在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一些教育系统违规事件时调查、取证难度高,处理违法违规事件的力量不足。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职员工法治培训,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发展环境。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