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93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高中学校:
现将《巴彦淖尔市2021年普通高中网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校认真研读,遵照执行。
请普通高中学校于7月7日前将符合招收条件的特长生花名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2020年巴彦淖尔市普通高中网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
附件:2021年巴彦淖尔市普通高中网报志愿和招生录取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