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做好遴选工作。
一、严格遴选条件和流程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具体如下:
各盟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遴选后报旗县教育(教体)局,旗县教育(教体)局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报盟市教育(教体)局。盟市教育(教体)局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员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员推荐汇总表》,形成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我厅(附电子版)。推荐材料要求条例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人一式三份,并发电子文档。
二、名额分配
各盟市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
三、时间要求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务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云兆嵘
联系电话:0471-2857131
电子邮箱:nmgjytjsgzc@126.com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5月5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