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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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5-07 01:06 点击数:419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做好遴选工作

  一、严格遴选条件和流程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和流程,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具体如下:

各盟市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学校遴选后报旗县教育(教体)局,旗县教育(教体)局审核后确定初步人选报盟市教育(教体)局。盟市教育(教体)局评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员推荐汇总表》,形成推荐材料并加盖公章报送我厅(附电子版)。推荐材料要求条例清晰、重点突出,字数不超过2000字,每人一式三份,并发电子文档。

二、名额分配

各盟市推荐人数详见附件1。

三、时间要求

各盟市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520日前报送至我厅教师工作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云兆嵘

联系电话:0471-2857131

电子邮箱nmgjytjsgzc@126.com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5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工作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