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5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是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为确保全面完成2020年度治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函〔2020〕18号)相关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55号(幼特教科)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