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42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属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现将《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基础教育工作需要重点推进的15项具体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各牵头科室、市直学校认真组织学习清单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科学制定任务清单,细化落实举措,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并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结束前5天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人:杨扬 联系方式:7917574
联系邮箱:bynejjk@163.com
附件: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基础教育工作需要重点推进的15项具体任务清单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