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20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坚持科学预防
(一)坚持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防控技术方案内容和有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引导师生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春季开学报名时师生须出示和提交本人及近亲属近14天行程轨迹,杜绝中高风险地区接触人员进入校门。
(二)减少人员聚集。要严格活动管控,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引导师生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提倡错峰上学放学,寄宿制学校食堂采取错峰用餐,并保持用餐距离。
(三)做好通风消毒。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以及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并做好日常登记。
(四)定期开展演练。进一步加强防控应急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工作方案,经常性组织实战演练,确保师生熟悉应急预案主要环节,提高应急能力。
二、把控重点环节
(一)落实“四早”要求。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要求,做好师生信息排查和健康管理,落实晨午检、因病缺课(勤)原因报备登记等防控措施。
(二)严控重点场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流程图》等规范标准,严格把好校门,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持续强化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区域,宿舍、食堂、超市、盥洗室等生活区域的防控措施。
(三)关注重点群体。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对无症状感染者境外回国人员、已治愈患者等,精准划分重点人群,分类做好精准防控。继续推动核酸检测工作,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范围。
(四)抓好食品安全。要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按照学校食堂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排查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开展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原材料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出入库登记、食品留样和校(园)领导陪餐制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大对学校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垃圾分类等工作的监督检力度,开展食堂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食品安全问题。
(五)做好其他传染病预防。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传染病流行情况,综合考虑季节变化因素,做好结核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等各种传染病和肠道疾病的预防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避免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产生放大效应。对出现的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
三、强化基础保障
(一)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各地各学校要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学校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可持续供应,加大对条件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的支持力度。
(二)保障人员配备齐全。要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部门加强联系,解决好校医和卫生专业人员配备等问题,确保学校专业卫生人员按要求到位。
(三)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预判、预警、预防、预演”机制,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疫情预判。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流感等传染病、春季易发多发病和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预警机制,扎实开展应急预演,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免疫预防接种査验和通风消毒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
四、压实防控责任
(一)明确防控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明确“防住疫情是关键,盯住目标是重点,守住阵地是责任,稳住局势是底线”的原则和“精准防、严格控、有效导、及时调、科学判、务实管”的方法,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等“四防”要求,细化常态化防控举措,加固薄弱环节,补上短板漏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
(二)压实“四方”责任。要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各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学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家庭健康守护责任,特别是明确地方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的责任和要求,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联防联控。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部门、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市场监管、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要主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传染病预防的监督与管理,对学校管理人员、校医等进行防疫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要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巡逻力量,加大校园及周边巡逻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引导家长落实维护孩子健康的责任,强化“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教育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体育、美育工作:
(一)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学校体育、美育等各项工作。
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重要使命和目标是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积极有序开展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对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免疫力、疏导心理焦虑,实现体育与健康教育深度融合,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体育卫生习惯;深化学校美育新形态,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综合研判,开展好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学校开展体育、美育工作做出综合研判,理解学生参加体育、美育活动的迫切心情和急切愿望,围绕课程内容设置、教学计划调整、课堂组织变化、场地器材设施使用、分时错峰开展活动、应急安全防范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好学校社团组织、二课堂等阵地作用,积极稳妥设计和安排好体育、美育活动。
(三)切实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在确保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严格按照课标开齐开足体育课,条件不具备的学校,要错时分段上好体育课。要充分利用课间休息时间,鼓励学生多到户外参加个人体育活动,通过学生“少吃多餐”式的体育活动安排,努力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大课间形式和内容,场地空间不足的学校可分时段、分区域、分批次开展大课间活动。
(四)创新形式,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要加强健康教育的教学和实践,注重营养均衡和合理膳食。做好健康教育科普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师生掌握健康教育知识,持续开展以防控传染病为重点的健康教育,大力宣传“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落实《儿童青少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近视预防指引》有关要求,经常性对学生视力进行检测,引导学生科学用眼。广大教师要增强健康教育的意识,加强自身学习,创新健康教育的形式,利用多种渠道传播健康的理念与知识,促进学生养成健康习惯。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持续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广泛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预防“疫后综合症”。
六、开展好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工作。
在全市幼儿园、中小学逐步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教育。通过教师大会、班会课、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环境教育、健康教育、板报、宣传栏倡议书、告家长书、大屏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动员工作。
各地各校要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体育、美育等各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学校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积极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确保万无一失。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