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0年度双拥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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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0年度双拥工作计划》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15 09:05 点击数:376

巴教通字〔2020〕16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现将《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0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0年度双拥工作计划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2月26日

 

附件: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2020年度双拥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的双拥工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履行好本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坚持双拥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步。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教育系统的双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坚持把双拥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形成重大事项亲自把关、重点问题亲自处理、重要工作亲自组织的双拥工作机制。各旗县教育局及学校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双拥工作的职责,根据工作任务和形势特点,制定全年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安排好各项重点活动。要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好双拥工作台账,确保双拥工作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二、认真抓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一)开足开齐国防教育课。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工作统一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上好国防教育课,并将国防教育渗透到《思想品德》、《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和《社会实践》等课程中,增强国防教育的效果,提高教育战线的国防意识和拥军意识。

(二)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元旦、国庆、“八一”、国防教育日等时机,通过征文、摄影、文艺演出、书画比赛、观看军事题材影片等学生喜爱的形式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积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充分运用校园广播站(室)、黑板报、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标语、手抄报、校园网络等渠道,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广泛的宣传,扩大国防教育的影响,增强青少年国防观念。

(三)国防教育实施做到“三进”。一是进教学计划,依据《全国国防教育大纲》和国防教育实施纲要,将学生国防教育内容划分至各教育阶段的课程安排;二是进课本,选择使用国防教育统一教材或自编国防教育教材,因“材”施教;三是进课堂,重视学科教师在国防教育方面的作用,抓好语文、政治、历史、地理、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中国防知识的渗透,让学生充分感受知识在国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加强与当地驻军部队、武警部队、当地武装部、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组织各校开展军训活动,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和良好校风校纪的养成;坚持周一升旗,进行国旗下讲话,评选光荣的国旗手;与体育课结合,抓好国防体育,增强保家卫国的健壮体魄。

(五)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课外国防教育活动:一要自主承办或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二要分年级进行祭扫烈士陵园(墓)、网上祭英烈活动、瞻仰英模故居(纪念地)、参观爱国主义、国防教育基地等活动。三要认真组织好高中学生军训。各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将新生入学时的军训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要日程,计划组织好当年新生军训工作,确保学生参训率达到100%。四要开展富有国防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民族尚武精神的熏陶,培养青少年爱我中华、强我国防的意识。

三、积极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

根据《巴彦淖尔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全市公办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都要为军人子女入学提供以下优惠政策:

(一)军人子女入园,可根据军人意愿“就近”“就便”入地方公办幼儿园。

(二)军人子女入小学、初中,根据军人意愿,由当地教育局协调,可安排在“就近”“就便”、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中就读。

(三)军人子女中考时给予加10分照顾。

(四)在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给予加20分照顾。符合以上优待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五)因军人工作调动而转学、借读的军人子女,予以优先照顾安排。

四、进一步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一)在有驻军的地方,学校要聘请驻军领导担任国防教育辅导员,制定共建公约,开展共建活动,弘扬爱国拥军传统,密切军民鱼水情谊。每年和共建单位举办以爱国拥军为主题内容的联谊联欢活动。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在每年的“八一”建军节、春节等重大节日里,组织人员对共建单位、校内现役军人家属和其他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实事,努力营造军民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贯彻落实《兵役法》,协助做好高中毕业生参军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兵役部门做好征兵政审工作,把优秀青年选送到部队为国防事业作贡献。

(二)鼓励高中(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同时协助人武部做好入伍新兵学历审查认证工作,确保兵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