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32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确保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相关要求,现就巩固控辍保学基础,强化义务教育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目标要求
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排查,强化劝返,强化保学,消除存量,杜绝产生失学辍学增量,确保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无因贫失学辍学情况。
二、强化条件保障,保障正常入学
(一)各旗县区要进一步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学校建设,统筹实施好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巩固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办好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保留必要的教学点,保障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避免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和学生上下学交通不方便造成学生失学辍学。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二)精准安置异地搬迁学生。各旗县区要全面排查异地安置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逐一明确安置学校,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为异地搬迁学生安排学校就读。对异地安置学位不足的,加快学校建设,避免因异地搬迁导致学生失学辍学。
三、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控辍保学质量
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负责区域内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突出重点地区,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目标;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学生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辍学失学。
(一)全面开展控辍保学集中排查。各旗县区要高度关注疫情影响下新出现的辍学失学情况,结合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和教育部学籍网“控辍保学台账管理”两个系统数据,在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完成一次辖区内失学辍学情况再排查工作,坚决做到不落一户、不丢一生。排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对新排查出的失学辍学学生要在“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中进行填报。
(二)加强数据库动态管理。各旗县区要对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和教育部学籍网“控辍保学台账管理”数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数据进行逐条查验,及时更正错误数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处理,要做到实际情况与动态数据库高度一致,线下完成劝返工作后要同时在系统进行更新。
对实际已复学的学生,要核实是否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中建立学籍或标注复学,对未建立学籍和未标注的复学学生要为其建立学籍、标注复学。要重点解决数据显示已复学但学生依然辍学失学或数据显示复学但学生又重复辍学的情况。
对超龄离校类要通过学籍系统中身份证号和学籍信息核实是否确实为超龄和离校,若超龄离校要核减系统信息。
对重病重残类要核实是否确为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学生,若实为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重病重残不能就读学生,要依规为其建立完备的免学档案;若为具备学习条件的残疾学生,要安排学校进行上门送教,送教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对于因病因残失学辍学的学生要根据不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对应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
对延缓入学的学生要再次进行核实,适龄可就读的要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入学。
(三)强化劝返复学。各旗县区要深入分析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和教育部学籍网“控辍保学台账管理”两个系统中失学辍学数据,结合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认真梳理失学辍学原因,加强分类管理。要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要求,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明确劝返责任人,制定相应劝返方案,精准帮扶施策,及时劝返,留存劝返记录。在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失学学生返校就读的基础上,要加强非建档立卡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各地要将非建档立卡家庭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纳入2020年控辍保学工作计划。
加强因厌学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针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因人施策,教导他们增强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切实增强学习的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坚持依法控辍,对打工务农、入寺入教类的辍学学生要运用行政手段劝返,加强义务教育法宣传教育,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
四、巩固控辍保学基础,强化“稳学”工作
(一)前移工作关口,将辍学化解在萌芽状态。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前正处于企业复工开工和延期开学的关键时期,学生辍学外出打工冲动和厌学情绪增长,很有可能给春季开学的控辍保学工作带来冲击和影响。对此,各地各校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提前部署,提前行动,联合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打击非法用工,做好思想工作,把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劝住留下,回到学校安心学习,坚决遏制辍学增量、减少辍学存量。
要特别做好开学学生返校清点工作,春季学期开学后,各地 要立即组织学校对学生报到入学情况进行清点,精准掌握学生返校报到情况。对于没有返校报到的学生,要建立名单,按照控辍 保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未到校注册就读的,要及时查清学生去向,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 找和劝返。
(二)尊重教育规律,坚持分类施教。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分类指导,因地、因家、因人施策,保障学生回得来、留得住、学得好。要根据劝返复学的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和学生 个体情况分类安置。对于辍学时间较长的学生可安排单独编班或提前安排小班进行单独辅导一段时间再编入适合年级,要根据学情、教情,分层次、有弹性的设计作业。对于年龄较大的或有打工经历不愿接受义务教育学生可根据其就学意愿,安排适合的职业中学就读。各相关学校对已劝返的学生要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对学生结对帮扶,针对复学学生实际,扎实开展帮扶帮教工作,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防止劝返后再次辍学。
五、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督导考核。各旗县区要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完善档案资料。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教育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教通字〔2020〕21号)要求,各旗县区要即刻完善补充以下档案资料,并于5月15日前将档案材料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人口台账。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台账。
3.在外就读学生和免学学生佐证材料。
4.教育部学籍网“控辍保学台账管理”填报佐证材料。
5.送教上门残疾学生“一生一案”留档材料。
6.失学、辍学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要求制定劝返方案。
7.落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内教发展函〔2019〕85号),抽样调查送教上门情况留档材料。
(三)坚持周报制度。2020年控辍保学数据继续实行周报制,开学初完成首次排查结果填报后,每周五更新一次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动态数据库”数据。各旗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书面向市教育局上报控辍保学数据,数据上报前,必须经教育局长签字确认。
联系人:杨扬 联系电话:7917574
联系邮箱:bynejjk@163.com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控辍保学摸排表
2.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疑似辍学学生信息表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