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11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2020年8月11日市教育局针对巴彦淖尔市人大代表何敏女士(蒙牛集团)关于学生饮用奶推广相关提案的回复,即《对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巴教建议发〔2020〕8号)和2020年10月27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对巴彦淖尔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巴政建复字〔2020〕12号)的精神指示,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重要性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6月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指出:“积极引导乳制品消费,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增加产品种类,保障质量安全,扩大覆盖范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指出:“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2月8日发布《新冠肺炎防治营养膳食指导》中指出:建议一般人群每天食用奶及奶制品300克,能有效增强抵抗力,有助于新冠肺炎的防控与救治。国内多位知名专家大力提倡饮用牛奶,提升全民营养,增强免疫力。青少年儿童的营养和健康状况关系到国家未来人口素质、社会发展和国际竞争实力。促进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对于全面提高中华民族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保障“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实施
根据《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试行)》,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应承担学生饮用奶在学校储藏、保管、发放等产生的相关费用,入校组织学校(幼儿园)对相关人员进行奶制品的保存、领取、发放等相关培训,使其掌握操作流程,要健全完善学校(幼儿园)的各项工作条件,以保证学校(幼儿园)能够安全、稳步地开展工作。学校要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并切实加强学生饮用奶的征订、存储、领取、分发、集中饮用、饮后包装物回收等具体工作,确保学生饮用奶各个环节的安全。同时,对学生进行有关牛奶的营养健康及安全饮奶知识的教育,让广大师生充分了解饮奶的益处,掌握饮奶的安全卫生知识和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知识,防患于未然。
三、正确引导,坚持自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学生奶”推广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和“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公益宣传,做好家长和学生乳制品消费的正面引导,做好“学生饮用奶”推广工作,切实扩大学生奶饮用覆盖面,让我市青少年儿童都能饮用“安全、营养、方便、价廉" 的牛奶,让更多青少年儿童的营养与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各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一名校级领导牵头,一名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学生不得将牛奶带出教室甚至带回家,开启包装后必须一次性饮完,确保安全集中饮奶。要关注和解决贫困学生的饮奶问题,不能让学生因家庭贫困影响身心的健康成长。
四、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学生饮用奶”卫生安全防范机制
1.学校与奶企或配送企业要制定相关安全预案,学校(幼儿园)要向学生奶供应商索取、查验法人营业执照、生产或经营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学生饮用奶生产资质证明、每批次学生奶合格检验报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等有效证件。
2.“学生饮用奶计划”涉及全市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营养健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实施。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通知要求,将“学生饮用奶计划”宣传纳入“营养与健康教育”计划,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宣传“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学生饮用奶计划”顺利推行实施。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