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1〕8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切实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三科教学工作,打好教学基础,培养学生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核心素养,确保教材顺畅使用,全面提高三科教育教学质量,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三科统编教材教学指导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三科统编教材教学指导的实施意见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5日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