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20〕155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直属学校:
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教办函〔2020〕161号)部署和要求,市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巴彦淖尔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结合实际,按照自治区创建标准制定本地创建行动计划,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巴彦淖尔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