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及2017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验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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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对2020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及2017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复验结果的通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7-15 08:07 点击数: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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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教发〔2020〕77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教办发〔2019〕131号)和《巴彦淖尔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评估细则》(巴教通字〔2019〕128号)的相关规定,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2020年各旗县区新申报的12所幼儿园进行了评估,对2017年认定的3所幼儿园进行了复验,现将评估复验结果通报如下。

一、认定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一)新申报认定普惠性幼儿园

乌拉特前旗:竹林恒泰幼儿园 金果果幼儿园

长胜新硕幼儿园

五 原 县:馨悦幼儿园

杭 锦 后旗:正阳幼儿园 启发幼儿园

磴 口 县:实验局幼儿园

乌拉特中旗:1+1幼儿园

乌拉特后旗:玛瑙湖书苑幼儿园

(二)复验认定普惠性幼儿园

乌拉特前旗:娜荷芽幼儿园

五 原 县:和胜建丰幼儿园

杭 锦 后旗:阳光幼儿园

二、不予认定普惠性幼儿园名单

五 原 县:童之梦幼儿园(不符合认定标准)

杭 锦 后旗:贝贝星幼儿园(不符合认定标准)

乌拉特中旗:好贝德幼儿园(不符合认定标准)

三、工作要求

1.各旗县区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正式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等,并授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

2.各旗县区教育局尽快在2020/2021学年教育事业统计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中,为新认定和复验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标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属性。务必在8月15日前完成。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