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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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11-05 03:11 点击数:78

  巴教通字〔2019〕154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
  为推动教育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巴彦淖尔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列入教育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整治内容,加大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育部门主体责任
  各旗县区教育局是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把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纳入日常管理,做好意识形态引领,保证各校外培训机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校外培训机构举办人培训会,组织学习国家、自治区、市、旗县区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政策法规,让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举办人学法规、懂政策,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培训行为。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于2019年11月15日前组织召开1次辖区内校外培训举办人培训会议,留存过程性材料,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组织开展年检年报工作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巴政办发〔2019〕19号)要求,各旗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三、落实主要信息公示制度
  各旗县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完成信息公示工作,校外培训机构要将《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巴政办发〔2019〕19号)、《巴彦淖尔市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暂行)》(巴教通字〔2019〕71号)、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培训教师信息、课程表、作息时间、收退费制度、投诉电话(邮箱)等张贴在机构内醒目位置。
  四、更新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各旗县区教育局在年检年报工作完成后,及时更新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于2019年11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做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系统填报工作,对符合设置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录入系统并发布。
  请各旗县区教育局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稳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坚定治理决心,压实主体责任,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决定性胜利。
  联系人:杨扬联系电话:7917574
  联系邮箱:bynejjk@163.com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代章)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