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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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9-04 01:11 点击数:82

各旗县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市直属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教财字〔2019〕37号),特制定《巴彦淖尔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巴彦淖尔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x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民政局

巴彦淖尔市财政局 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彦淖尔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巴彦淖尔市总工会

巴彦淖尔市残疾人联合会 巴彦淖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