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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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9-04 02:11 点击数:106

巴教通字〔2019〕131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教育单位:

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讴歌伟大祖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共抒爱国情怀,共话祖国新貌,按照自治区教育厅部署安排,经研究,拟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讲励志奋进故事,展家国情怀,激励和动员全市广大师生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活动方式

(一)开展“不忘初心强信念、牢记使命勇担当”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家辅导、交流座谈、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理论学习和专题培训。

时间:8月至12月

责任科室:党办、办公室

(二)开展“同升国旗、同唱国歌”教育活动。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向国旗敬礼、为祖国点赞”主题活动,教育学生了解国旗、国徽和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教育学生了解和模范遵守升国旗奏唱国歌的礼仪规范。国庆长假期间各学校要悬挂国旗,全日制学校要每日升挂国旗(寒暑假和星期六日除外)、每周举行升旗仪式,中小学教室正前上方要悬挂国旗标识,有条件的学校可组建国旗护卫队。

时间:8月至12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团工委

(三)开展“缅怀革命先烈”革命传统教育活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前,组织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开展祭扫烈士墓、敬献花篮、宣读祭文、瞻仰遗物等活动。开展继承先烈遗志宣誓活动,组织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重温入党入团入队誓词。

时间:9月中下旬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团工委

(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新中国最美奋斗者”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先进模范进校园宣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展示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传递、凝聚教育提质发展的正能量。

时间:10月至12月

责任科室:人事科、党办、团工委

(五)开展“手拉手心连心、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LED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加强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学校德育活动助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学习”、“多民族融合发展”等主题党日、主体班队会活动,通过主题手抄报、征文、绘画、诗歌朗诵等形式,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内涵。

时间:8月至12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团工委

(六)开展“开学第一课”教育活动。在新学期开学教育、新生入学教育中,聚焦“我和祖国共成长”,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幼儿绘本和中小学生读本作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专题党团活动、班队会活动、论坛讲座,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组织诵读校训、读书演讲、歌咏比赛、英模进校园、参观校史馆等活动。举办面向青少年学生的“你好新时代—中国永远在这儿”多媒体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时间:8月至9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体卫艺科、团工委

(七)开展“砥砺前行七十载、奋斗成就中国梦”思政课教学成果展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师生头脑,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带头讲好思政课。通过思政课艺术作品展、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思政课微电影展示、思政课读书征文比赛、“理论之星”评选等形式,增强学生学习思政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学生对思政课的获得感,打牢学生成长成才的科学思想基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时间:8月至9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

(八)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赴纪念场馆、烈士陵园、革命遗址等相关场所,实地开展“沉浸式”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生到乌拉特中旗温根塔拉教育基地和乌拉特前旗白彦花教育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进行素质教育拓展训练;主动加强与社区和家庭的联系,组织学生到社区开展文明创建、交通协勤、公益劳动等志愿者服务和调查活动;组织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深入农村牧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实践体验和现代农业考察活动,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农民、农业、农村的政策,考察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建设的新面貌等。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创新活动手段和方式,充分发挥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展示大中小学生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青春风采,激励学生立鸿鹄志,做奋斗者,以青春之我、奋斗之我,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时间:8月至9月

责任科室:体卫艺科、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市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

(九)开展“凝聚青春正能量,共筑美丽中国梦”网络宣传教育活动。采访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故事,挖掘普通老师身上的闪光点,通过网页、微信、微博等渠道传递积极向上的正能量,践行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全市在校大学生、中学生和小学生,征集以“美丽巴彦淖尔”为主题创作的“微视频”和“拍图写话”作品,推动学校德育教育创新发展。以“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向全市范围的中小学学生(含中职、中专和民办学校)征集书法作品,拍照上传至巴彦淖尔市教育网,将书法融入学生日常生活中,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书法艺术,推动网络文化健康发展。与党团、社团活动相结合,利用各种新媒体和网络平台开展“诵读红色经典传承红色基因”读书荐书评书和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学生道德品质培养的校园文化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做爱国主义精神坚定的弘扬者、实践者、传播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时间:8月至9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市教育信息中心

(十)开展“助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自身优势,依托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少队活动开设环保教育课程,增强环境保护的意识。结合“世界环境日”、“植树节”、“爱鸟日”等环保日,开展“与环保同行”、“建言环境保护,献策节能减排”、“保护母亲河”等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各类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积极主动将生态文明教育、绿色校园、绿色家庭等活动与环保相结合,不断增强师生践行环保理念的自觉性。

时间:8月至9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团工委

(十一)开展“我爱你中国”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比赛、“新时代·新巴彦淖尔”原创歌曲大赛、“盛世中华”诗词楹联作品评选活动、“我爱你中国”大合唱活动等,全面展示祖国70年来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

时间:8月至9月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民族教育科、学前与特殊教育科、体卫艺科、团工委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高度重视。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握正确方向、突出思想内涵、吸引师生参与、务实勤俭节约等原则,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本职岗位做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实现塞上江南、绿色崛起而不懈奋斗。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牵头,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教育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使主题活动更加全面深入地开展。

(三)及时汇总上报。各地各校要及时确定主题活动的具体方案,并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每项活动结束后要将开展教育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总结等报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