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19〕126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巴彦淖尔市级名校长名教师考核办法(试行)》(巴教通字〔2015〕53号)文件精神,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各单位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校长和环节干部座谈会、专任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全市名校长名教师进行了考核,市教育局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
经市中小学"双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全市22名校长保留名校长荣誉称号,203名教师保留名教师荣誉称号。名校长、名教师津贴由所在地政府统筹。
附件: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