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合作办学项目协议》和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对巴彦淖市分校实验班招生录取的具体要求,为圆满完成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招生任务,保证生源质量,经市教育局与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研究,现将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招生录取办法告知如下:
1.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与我市普通高中同时网报志愿,面向全市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未录取的学生,参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
2.由于今年我市中考使用包头市中考试题,故科目分数按照包头市2019年中考科目分数设定:语文、数学、英语总分由2018年的150分调整为120分,文综、理综总分由2018年的180分调整为100分,因此,2018年初二生地会考成绩(总分120分)按照50%折算计入报考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巴彦淖尔分校实验班考生中考文化课总成绩中。
特此公告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