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25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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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7月25日启动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7-16 02:11 点击数:70

为帮助贫困家庭普通高新生和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将于7月25日启动,贫困大学新生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可到所在地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贷款额度、期限、用途

★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

今年的生源地助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有新的政策变化。把“高校学生申请资助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

旗县区办理单位

咨询电话

临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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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251844

磴口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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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652325

乌拉特中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912074

乌拉特后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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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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