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19〕101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10号)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六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推荐自治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巴教通字〔2018〕211号)文件精神,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单位根据评选范围、条件、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市教育局通过认真组织参评教师进行现场论文写作、素养测试、讲课、说课答辩和教育教学业绩评审等环节,在巴彦淖尔市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市教育局现决定授予哈斯图雅等130位同志“巴彦淖尔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
全市广大教师要积极向新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学习,深化课程改革,勇于创新,倾力打造教育品牌,创建教育强市。同时希望新获得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同志积极发挥自身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巴彦淖尔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提高全市教育教学质量,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