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10号)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第六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推荐自治区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巴教通字〔2018〕211号)文件精神,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单位根据评选范围、条件、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市教育局通过认真组织参评教师进行现场论文写作、素养测试、讲课、说课答辩和教育教学业绩评审等环节,拟授予哈斯图雅等130位同志"巴彦淖尔市第六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有不同意见的知情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属实。
公示期: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31日,公示五天。
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
受理电话:0478-7917546(市教育局人事科)
0478-7917600(市教育局监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