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改回头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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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改回头看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15 02:11 点击数:62

巴教通字〔2019〕8号

各旗县区教育(科)局:

为了进一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改回头看的通知》(内教基函〔2019〕4号)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改“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进一步对校外培训机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特别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隐蔽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秩序。

二、具体内容和方式

(一)组织开展集中整改“回头看”。各旗县区要制定回头看方案,明确时间安排和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要重点巡查校外培训机构集中的热点区域,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拒不整改、屡教不改的机构,要予以取缔,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会同公安、消防、工商质监等部门全面开展违规违法、安全隐患排查。对整改合格通过各部门验收的培训机构,引导其完成办理证照和在相关部门备案等工作。

(二)严查隐蔽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在大力推进专项治理形式下,一些培训机构通过转移培训地点、转变培训方式,使违法违规行为更加隐蔽。各旗县区要加强问题方向研判,会同网信、文化执法、通信管理等部门,动员社区力量,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培训地点转移至居民楼、培训方式转变为线上的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

(三)积极正面宣传引导。各地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科学育人理念,充分利用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宫等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校外培训教育实践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自2019年1月起,专项治理将进入长效监管机制第三阶段。我市近期将出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各旗县区要认真落实,在全面总结前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盟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推进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用分级管理机制和资金监管制度、运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制度,为完成第三阶段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五)运用好管理服务平台。各旗县区要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系统完善校外培训机构摸排、整改、审批、学科类培训备案、社会监督等工作,加快平台信息录入进度,及时更新数据动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有关政策、白名单、黑名单、学科类培训班等信息,及时依托平台受理群众投诉,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校外培训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服务。

(六)畅通举报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联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有关情况,曝光违规培训机构。

三、工作要求

各旗县区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及早谋划部署寒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抓紧对辖区内的培训机构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点做好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控工作,防止部分培训机构违规行为死灰复燃,超前超标开展培训。

各旗县区于2019年2月1日前将本旗县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综合治理回头看方案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019年5月前完成集中整改回头看专项督促和检查工作。市教育局将择机派出专项督察组定期检查各旗县区工作,对发现问题在全市通报。

联系人:杨扬电话:7917574

邮箱:bynejjk@163.com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