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考考生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民族认定有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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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2019年中考考生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民族认定有关工作的公告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3-01 04:11 点击数:70

为确保2019年中考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中考考生现场采集指静脉、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持可读取信息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验证”和民族认定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要主动同公安部门协商沟通,开辟“绿色通道”,组织参加2019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及初二地理、生物考试的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各初中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将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通知到每一名考生,使考生周知并及早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

二、参加中考的考生民族和父母民族不相符(例如:父母均为汉族,而考生为蒙古族)的需尽快到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认定,特殊情况需公安部门出具证明。若考生拥有两个以上户籍,须尽快到公安部门协调处理,只保留一个户籍,报名和现场确认时出具销户证明和户籍证明。

三、考生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民族认定工作务必于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以免耽误中考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等工作。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