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教育(科)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幼儿园办园水平,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和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幼儿园保教水平整体提高,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结合自治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决定于2018年11月13日启动2018年度市级示范园和一级园检查认定及复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申报晋级复检的幼儿园。
二、检查依据与方式
1.依据《巴彦淖尔市城市县镇幼儿园评估指标》《巴彦淖尔市乡村幼儿园评估指标》(巴教发〔2016〕62号文件),通过听汇报、看环境、听活动、查档案、家长反馈五个环节进行评估。
2.此次检查由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准备。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申报晋级幼儿园的自评指导,必须严格对照评估指标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2.严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不得干扰幼儿园教学生活秩序,不得给幼儿园增加负担。
附件: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