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和特教二期三项工程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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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和特教二期三项工程进展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9-14 01:11 点击数:68

各旗县区教育(科)局,市直属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教育部为了加快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和特教二期工程建设进度,解决推进三项工程计划中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规划项目库不实、报送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研发了新的信息报送系统并已上线运行,将三项工程整合为一体,地市级、旗县区各设立一个账号,采取旗县区填报,盟市、自治区逐级审核上报的模式,项目推进实行月报和通报制度。自治区教育厅为了有效推进三项工程计划,明确责任、便于问责,克服业务管理和经费管理脱节现象,把三项工程计划的项目推进工作任务全部移交基础教育处,并对三项工程实施和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和每两月通报一次制度,通报将送达各盟市党委、政府。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我市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特教二期工程计划实施推进工作,于9月15日全面启动。请旗县区教育(科)局和直属各有关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教育部《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特教二期工程计划信息系统》,精心做好培训工作,并于每月1—5日期间报送截止上一个月底的三项工程进展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实施三大工程月报工作是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的工作要求,各旗县区教育(科)局和直属各有关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明确主管领导、工作科室和具体填报的工作人员,并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工作衔接不紧密造成的重报、错报和漏报现象。

二、提高报送实效,确保报表质量

请各地各校再次认真校准前期报送的各项目工程进展情况报表,需要调整数据的,请于9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作出书面说明,纸质版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重新核定报送,该数据将作为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进行资金分配和任务考核的依据。各旗县区教育(科)局和直属各有关学校(幼儿园)按照最终审核确认、修订完善的各项工程项目库填报,不得擅自修改已纳入国家、自治区、市三项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内容,同时注意填报数据的延续性、工作的规范化和内容的合理性。

三、根据项目规划,狠抓工程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年度实施计划和项目进度安排,保障资金和资源投入。教育部定期通报各省市自治区三项工程进展情况,自治区教育厅将通报各盟市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市教育局也将定期通报各旗县区及各有关学校(幼儿园)工作进度。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旗县区和学校将进行重点督查和约谈。

联系人:李鑫791753513848582662

邮箱:56778867@qq.com

附件:

1.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和特教二期工程建设工作联系表.doc

2.学前三期高中普及攻坚特教二期工程计划系统使用填报说明.doc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