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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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9-07 01:11 点击数:68

近日,市教育局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全市幼儿园“小学化”进行专项治理。本次专项治理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一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治理的主要任务:一是严禁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坚决禁止在幼儿园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布置幼儿完成小学内容家庭作业、组织小学内容有关测试等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也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二是纠正“小学化”教育方式。坚决纠正幼儿园脱离幼儿生活情景,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不得开展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引导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坚持以幼儿为本,尊重幼儿学习兴趣和需求,以游戏、体验、感知为主组织幼儿开展学习探究。三是整治“小学化”教育环境。及时调整未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图书,缺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强健体魄、自主游戏的园所教育环境。四是解决教师资质能力不合格问题。对于不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或习惯于“小学化”教学、不善于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组织开展游戏活动的教师,要加强培训,转变教师保教观念和方式,通过多种措施促使无资质者取得教师资格,着力提高幼儿园教师科学保教能力。五是规范小学招生行为,坚持零起点教学。禁止小学招生过程中针对幼儿开展小学内容的知识能力测试或面试,严禁以幼儿参加有关竞赛成绩及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坚决纠正小学起始年级未按国家课标规定实施零起点教学、压缩课时、超前超标的教学行为。

专项治理将分四个阶段,从2018年8月开始-2019年5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小学化”倾向的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及办学行为不规范的小学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频发、社会反映强烈的要实行年检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