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旗县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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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关于对部分旗县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暗访情况的通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9-06 01:11 点击数:78

临河区、杭锦后旗、磴口县教育(科)局:

2018年8月27日至9月5日,市教育局派出暗访组,对临河区、杭锦后旗、磴口县共34所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了暗访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大多数中小学校能够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内教发〔2018〕18号)、《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市教育局规范办学“40条”和初中生、小学生减负“10条”的各项规定。其中磴口县的所有中小学校整体执行情况比较好,临河区汇丰学校、四完小、市实验小学、五完小等学校在多次的检查反馈中,均能够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此一并提出表扬。

(二)临河区四中、五中、六中、市二中、金川学校,均早晨7:00左右开校门,学生7:10-7:20到校上自习。经通知整改后,仍未严格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内教发〔2018〕18号)和《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规定的中小学开校门时间和学生到校时间。

(三)磴口一中、杭后实验小学、临河区一完小、三完小、六完小、八完小、九完小、十完小、回校、园丁学校在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规定的中小学开校门时间和学生到校时间方面存在“打擦边球”现象,均提前10-20分钟开校门。

(四)部分小学在执行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和周三无作业制度上态度不坚决。周三仍然留书面作业的有杭后实验小学、临河八中小学部、六完小、九完小、十完小、曙光学校、中山学校、金川学校。

(五)少数学校滥订教辅资料。杭后五中初二年级老师指定购买《名校课堂》《全品作业本》练习册,初三年级除优化设计外,各学科老师均指定购买练习册。临河中山学校二年级指定家长统一购买《黄冈小状元》练习册;金川学校老师统一买回《名校课堂》等教辅资料,学生出钱,一本30多元,仅地理就两本。

(六)教师有偿补课有反弹现象。

二、处理意见

(一)给予临河区四中、五中、六中、市二中、金川学校黄牌警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于9月7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责令临河区教科局立即约谈学校校长,限期整改。经查若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追究上述学校校长违规办学责任,全市点名通报,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二)对在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内教发〔2018〕18号)、市教育局规范办学“40条”和初中生、小学生减负“10条”时仍存在“打擦边球”行为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少数学校滥订教辅资料行为,责成旗县区教育(科)局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报市教育局。

三、加强领导和监管

(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尽的职责,也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市教育局在落实自治区规范办学各项规定上,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不断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查次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不仅要“点上开花”,还要“面上结果”,不仅要抓出成效,还要抓出长效,坚决不让遵循教育规律、反映广大学生强烈呼声的“减负”走回头路,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违规办学行为。旗县区教育(科)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敢于担当,对违规办学、情节严重的学校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作出处理。各学校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限期整改置若罔闻的学校,市教育局将启动问责程序,连同所属教育局一并严肃问责。

(二)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内教发〔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迟全区中小学生到校时间的通知》(内教发〔2018〕18号)、《巴彦淖尔市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2018—2019学年度校历》、《巴彦淖尔市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的规定》(巴教通字〔2014〕60号)、《巴彦淖尔市初中生减负十条规定(试行)》(巴教通字〔2018〕1号)、《巴彦淖尔市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试行)》(巴教通字〔2017〕1号)。全市小学上午开校门时间8:00,上课时间8:20;初中上午开校门时间7:50,上课时间8:10;普通高中到校时间7:30。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此基础上,可内部自行调整,错时上学和放学。任何学校、班级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变相要求学生提早到校,随意延长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对体训队员和个别特殊职业家庭确需把小学、初中学生早送到学校的,学校应提前开门并做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各班主任要建议家长根据距离远近,合理安排到校时间,防止学生早到校在校园周边聚堆玩耍,增加安全风险。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强化督查责任,齐心协力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各中小学校要遵循青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杜绝提前到校和摒弃机械性、重复性的作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兑现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作出的承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智慧的教育,有道德的教育。

请将此通报传达到各中小学校。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