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为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新生学籍录入和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注册
(一)义务教育阶段
1.初中一年级
⑴旗县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导入招生结果。操作步骤:①进入系统;②学籍管理→计划招生数设置(对各校各学段进行本学期招生计划数设置);③学籍管理→招生结果管理→excel导入→下载模板(模板名称叫招生结果);④将下载的模板按要求填好,导入。如导入过程中提示错误,按提示的行数和内容进行修改,整体重新导入即可。也可先去掉含有错误提示的学生,修改后单独导入。
⑵学校端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招生操作:①进入系统;②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校录取新生→统一招生录取(选择好对应教育阶段和年级阶段)→勾选招生结果的学生→招生录取→等待教育局核办。
⑶旗县区教育局核办后,学校端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分班操作:①分班之前请先建班,否则无法分班;②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选择好年级阶段和班级信息→勾选左侧为待分班的学生→选好右侧拟分到的班级→点击分班。完成以上的工作后,学生即有了正式的学籍。
2.小学一年级
由于自治区教育厅未就已经建籍的幼儿升入小学一年级作出指示,这部分新生的学籍等待通知,未建籍的幼儿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新生学籍录入、核办、注册工作。学校负责组织填写纸质的学籍数据采集表并将数据录入到学生基本信息采集表,形成EXCEL电子数据,学校统一打印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核对EXCEL电子数据并签字确认。EXCEL电子数据报送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核查无误后导入全国中小学籍系统。纸质版由学校存档。
(二)普通高中(仅限初中学籍在巴彦淖尔市)
1.学校按照市教育局8月22日统一下发的高一新生录取名单,核对新生注册入学情况,对于未入学就读的,请标明学生去向,对于名单里没有的,请添加在最后并写明情况,8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123066744@qq.com)再次审核。
2.市教育局通过学籍管理系统导入各高中学校招生结果。
3.学校端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招生操作。
4.市教育局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核办。
5.学校端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先建立班级,再进行分班操作。
二、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认真采集、录入新生学籍信息
今后初一、高一学生只有通过升学导入方式进入学籍系统,学生信息延续小学一年级入学时的信息,因此,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一定要真实、准确、全面。要求学生及家长认真填写并签字确认核实有关信息,尤其是信息表中带星号的信息,必填的信息一定要填,选填的信息也要如实填写。旗县区教育局于9月20日前完成属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录入。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小学要依法合规申报学籍,确保一生一籍、人籍一致,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中小学超计划招生或普通高中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等违规招生行为,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申请跨盟市招生的,只允许审核通过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一所学校所招收的18名学生,名单将下发到相关旗县区教育局,其他申请“以跨盟市违规招生”为由退回,一律不得审核通过,谁审核通过谁负责。
(三)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1.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内教基字〔2016〕64号)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学籍管理人员,加强对学籍的专门管理。
2.义务教育阶段九年级、高中三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除休学或特殊情况外,各学段学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非本校学生“空挂学籍”;学籍管理员要及时关闭空学校、空年级和空班级,并将电子班级与实际班级调整一致,不得虚设电子班级。对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为学生办理空挂学籍、涂改学籍档案、通过虚设电子班级隐瞒班额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3.自治区教育厅已建立对高中学籍的抽查机制,通过中小学学籍系统强化对各高中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籍系统注册程序的规范管理,严格高中新生注册的审核把关,坚决打击“高考移民”现象,对违规的学籍注册申请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对未经统一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对于学校私下以不正当手段乱招生的,将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一并实行责任追究。
(四)建立健全上下通畅的工作沟通渠道
市教育局已建立“全市学籍系统建设工作”QQ群【群号80872011】,要求全市学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申请加入,利用网络即时讨论、解决各地学籍数据采集和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交流经验,提供技术指导。各地各校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学籍管理群向以下人员咨询:
宋志忠 临河区逸夫学校
兴强 临河区第一中学
郝建军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