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通字〔2018〕39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单位: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为保证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旨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不断推动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的改变,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深度融合和常态化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活动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均要参加。少数民族语言晒课试点工作由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网上晒课
各地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eduyun.cn),按要求进行实名制网上“晒课”。鼓励所有学科教师上网注册,能够登上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习交流。
1.晒课范围
“晒课”教材的版本为经教育部审定的中小学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度教学用书目录为准。
综合实践课程以专题形式进行晒课和评审,小学和初中信息技术学科纳入综合实践课程范畴。今年新增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家庭教育等内容,以主题分类方式进行晒课和评审。
2.晒课节点
按照教育部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安排,鼓励教师在无“部优”和“省优”课例的节点下晒课,国家平台上“省优”课例总数超过5堂的节点不再开放晒课。晒课平台到时会对相应晒课节点进行处理和标识。
3.晒课内容
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课堂实录和评测练习(可选)等,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完整过程(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
晒课内容须符合现行课程标准,体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性质和特点的融合,注重展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
除民族语文、外语课程外,其他课程晒课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所提交的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4.上传时间
不同学段课程上传时间安排如下:
小学4-6年级:3月16日-4月30日
小学1-3年级:3月16日-5月31日
初中:4月1日-6月30日
高中:6月1日-8月31日
(二)推荐遴选“优课”
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采取旗县区、市、自治区分级评选的方式,在限定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评选。自治区评选完成后,报送教育部参加“优课”评选。同一教师原则上只推荐1堂“优课”。
四、优课评价参考标准
教学设计:教学目标与课程标准的要求一致,体现核心素养的基本导向。教学设计体现课程标准和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要求,结构完整。内容与学情分析准确、全面;目标明确、具体、可检测,重难点突出;教学活动设计翔实,操作性强,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和融入。
教学实施:教学环节完整,课堂容量适当,时间分配合理,教学过程紧凑流畅。教师基本功扎实,语言规范;教学组织形式和方法、策略有效;注重教学生成,反馈和评价及时恰当。教学面向全体,注重学思结合,注重学生差异,能调动不同层次的学生积极参与。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合理选择、整合和应用数字教育资源,能解决教学实际问题。信息技术应用能有效支持学生学习、师生互动和教学评价。
教学效果:课堂气氛活跃有序,学生学习积极主动,在学习活动中获得良好体验。全体学生都能达到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不同层次的学生都有收获。体现学科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情感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
技术规范:晒课信息完整、文字规范;数字资源运行正常,链接准确;视频拍摄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声画同步。
五、应用推广
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拓展巴彦淖尔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应用,所有“晒课”教师在完成国家平台“晒课”后,同时再将教学设计、教学视频等资源上传到巴彦淖尔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运用。
六、保障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重要意义,创造良好的条件,保障各项经费的落实;基础教育部门负责本次活动统筹协调工作,做好与上级基教部门工作对接,督办各单位开展“晒课”、“优课”进展情况;教研部门负责市级“优课”评选,为教师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帮助教师总结凝练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优秀案例和创新模式;教育信息技术部门要及时做好活动的组织条件保障工作,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广大教师将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去。
市教育局将实行活动月通报机制,督促全市“一师一优课”活动高质量有序开展,各旗县区“晒课”数不得低于市教育局下达的晒课目标任务(附件)。为激励广大教师参加的积极性,市教育局将对“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中获得教育部、自治区级、市级“优课”的教师及活动优秀管理员进行表彰。
七、活动咨询和服务
国家平台“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客服
联系电话:4008980910QQ客服:4008980910
微信公众号:CN1s1k客服邮箱:4008980910@b.qq.com
自治区活动联系电话
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471-2856616;
自治区教研室:0471-2856304;
自治区教育信息中心(电化教育馆):0471-2856311
巴彦淖尔市活动联系人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郝建军 联系电话:7917575
市教育信息中心 康杰 联系电话:7909957
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邬云燕 联系电话:7917582
附件:
2.巴彦淖尔市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联系表.doc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