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机器人教学暨创客教育展评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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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转发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机器人教学暨创客教育展评活动的通知
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来源: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8-02-26 09:11 点击数:112

各旗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教办函[2017]167号文件《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机器人教学暨创客教育展评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体要求:

一、教师机器人教学说课活动,按文件要求制成微视频。名额分配如下: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小学、初中、高中各推荐一名教师;乌拉特前旗、五原县、杭锦后旗、临河区:小学、初中、高中各推荐三名教师;市直学校小学推荐一名教师,高中推荐一名教师。

二、学生校园创客活动作品,每件作品刻两张光盘,并提交作品评审表见文件附件2。名额分配如下: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磴口县:小学、初中、高中各一件作品;乌拉特前旗、五原县、杭锦后旗、临河区:小学、初中、高中各三件作品;市直学校小学一件作品,高中一件作品。

三、积极准备和组织学生报名参加世界教育机器人大赛(待接到具体活动规则,另行发文通知)。

教师机器人教学说课活动和学生校园创客活动作品报名表及视频资料提交时间截至2018年4月20日。

作品报送地址:巴彦淖尔市教育局3004室

联系人:康杰 电话:0478-7909957

电子邮箱:905944823@QQ.com

附件: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首届中小学机器人教学暨创客教育展评活动的通知.rar

2018年2月26日